|
内容提要: 在全世界所有的邪教组织中,“法轮功”堪称是利用互联网最多、最充分的第一大户。目前,“法轮功”已在2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网站,使用13种语言文字;在美国46个州建立网站80个。事实表明,“法轮功”遍及海内外的这些网站,在为“法轮功”造声势、作宣传、宣扬所谓“法轮大法”,加强“法轮功”痴迷者之间的联系,协助“法轮功”总部和它的各级组织完成他们的行动计划,扩大他们的影响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法轮功”网站,已成为李洪志一伙荧惑清听和肆其簧鼓的重要工具,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喉舌和讲坛。美国右翼和反华势力的支持和纵容,是“法轮功”网站能够在短时期内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
近五六年来,全世界的邪教都在关注互联网这种现代化的传播手段。据有关方面统计,全世界目前大约有近1万个各种各样的邪教组织,其中有上百个邪教在传教活动中动用了互联网(1),著名的有美国的“天堂之门”、“海尔?波普”,加拿大的“末世教派”、意大利的“撒旦的孩子”,东欧的“极乐世界”,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巴西的“回到未来”和澳大利亚的“圣母颂感恩运动”等。最早启用互联网的是美国的“天堂之门”,时间是1995年。他们看上了互联网的高效率和高影响力,并广泛地利用互联网来宣传教义,发展信徒,散布恐怖言论,组织集体自杀活动,起到了其他传播媒体所难以起到的特殊作用。但一般说来,这些邪教利用互联网的程度还不算很高,规模也不算很大。如意大利的“撒旦的孩子”,只设有26个网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每天到他们所设的网站浏览的还不到1000人次。这些网站所使用的语言,也都比较简单,通常不过一两种。和上述邪教比起来,“法轮功”在互联网的利用上,可谓后来居上。除了启动的时间略晚于美国的“天堂之门”外,其余的几个方面,都大大超过。所设网站和所使用的语种的众多,内容的繁琐庞杂,尤为其他邪教所不及,堪称全世界邪教中利用互联网最多最充分的第一大户。
“弘法”初期,“法轮功”并不太重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李洪志还曾公开宣布,他“尽量不和媒体见面”(2)。他最早强调的是“觉者”之间不需要语言的那种“思维的传感”(3)。稍后则强调通过办班、讲法、出书、出录音带、录像带等方式来为“法轮功”作宣传。在上述的几种宣传手段中,他特别看重的是出书。尤其看重他在1995年出版的那本《转法轮》。这是他公开出版的第三本书,也是集“法轮功”众多谬论之大成的一本书。他不止一次地在各种场合鼓励他的信众们买这本书,并提出只要有了这本书,“所有的录音录像就必须销毁”(4)。他之所以如此看重出书,有两个考虑。一是书中所收入的文字,出版前经过了认真的推敲和删改,减少了讲法时的信口开河造成的错误和纰漏,较之录音和录像更具欺骗性。二是书的印量大,经济效益高,可以给他带来更多的稿费和版税收入。
对报纸这种传播媒体,李洪志在开始“弘法”的时候,同样不太重视。1994年,当一些地方的“法轮功”骨干自发地办起了以《法轮大法在长春》、《法轮大法在北京》等为名的小报和印发“传单”为“法轮功”作宣传的时候,他并不刻意支持。认为那只是个别练功者的“个人行为”,任凭这些小报和印刷品自生自灭。在答复“法轮功”练习者提出来的“可否将师父的经文登在报纸上弘法”这一问题的时候,他的回答仍然是否定的。他认为最好的“弘法”方法,还是“大家集体练功”和到书店去买他的“那本书”(5)。
重视报纸的宣传,是1999年以后的事情。从这一年年初起,“宣传工具”、“舆论工具”、“宣传机器”、“舆论导向”等这些词汇,开始在李洪志的公开讲话中大量出现。每次“讲法”,只要有记者在场,他都要刻意作秀,讲一些希望媒体为他传播和张扬的话。2000年以后,更不惜重金,在海外出版的华文报刊上包下整版篇幅,为“法轮功”作宣传。(6)
对电脑和互联网作用的认识,在李洪志和“法轮功”骨干们的心目中,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开始的一个阶段是并不十分看重的。在早期“弘法”的阶段,李洪志虽然也曾多次提到过电脑,但认为:一,“那都是外星人操纵人的思想搞出来的”(7),因而不是他们自诩的所谓正道。二,“会操作电脑的人,人人都给编了号了”(8),因而是受外星人控制的。三,“电脑再发达也无法和人脑相比”(9),因而其作用和影响是有限的。总之,并不十分重视这种传播媒体的运用,这是1999年年初以前的情况。1999年年初以后,李洪志对电脑和互联网作用的认识逐步有所改变。开始宣扬电脑的威力和作用,并鼓励他的追随者们消除顾虑,广泛利用电脑和互联网来扩大“法轮功”的影响。前此曾经散布过的外星人给每一个使用电脑的人都编了号加以控制的话也改了口,说什么“我们弟子不存在这个问题,我都给他消除了”(10)。到1999年4月,“法轮功”在全国各地频繁发起聚众“练功”活动,电脑和互联网已经成为“法轮功”各级组织用来宣传和串连的重要手段以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骨干们才开始大量的放手的使用电脑和互联网。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互联网方便之门”已经“完全为大法修炼者所敞开”(11)了。
二
“法轮功”使用互联网这种传播手段进行所谓“弘法”活动,起始于1996年。那一年,李洪志的追随者们第一次把他的那本《转法轮》全部上了网,此后又陆续在各地设立了“法轮功”的网站。到1999年4月,这些网站已经遍布海内外,除国内的一些城市外,境外的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奥地利、俄罗斯、丹麦、瑞典、德国、英国、太平洋诸岛、台北、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以及美国50个州中的40个州,都有他们设置的网站。
1999年7月,“法轮功”在国内被查禁,国内的“法轮功”网站逐渐销声匿迹,境外的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从那时起,仅仅两年多的时间,设有“法轮功”网站的国家和地区,就由1999年7月以前的15个增加到2001年8月的25个,增加的幅度达60%。除前引的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外,印度、以色列、韩国、比利时、挪威、斯洛伐克、芬兰、瑞士、爱尔兰、巴西等10个国家,也开始出现了“法轮功”的网站。使用的语言,包括中、英、德、法、俄、日、韩、泰、越、瑞典、印尼、西班牙、罗马尼亚等13个语种。
在众多设有“法轮功”网站的国家中,以美国发展的速度为最快。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全美的“法轮功”网站,就由40个州的40个,增加到46个州的80个。不仅大城市有,一些著名的大学如密西根州立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佛州州立大学等高等学校内也有。所有这些网站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网站都互相链接,上网者可以自由点击,随意进出。这些网站除设有“大法简介”、“大法书籍”、“修炼入门”、“近期弘法讲座”等介绍和宣传“法轮功”的栏目外,一般都设有“练功点”专栏,为新老练功者提供有关集体练功的信息。如“法轮功”在芝加哥的网站“法轮大法在芝加哥”,就通过“练功点”这一栏目,向公众公布了“法轮功”在芝加哥市内14个练功点的地址、召集人的姓名和他们的住宅电话号码,以密切他们和练功者之间的联系及吸收新的练功者。“法轮功”在台北的网站“法轮大法台湾讯息中心”,则详细开列了台澎金马12个县市的638个练功点的地址、召集人的姓名、电话和每次练功的时间及练功的内容。这个网站还设有“法轮大法影片”专栏,提供《法轮功真相》、《呼唤良知与正义》等为“法轮功”作宣传的影片。
除上述这些面向某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网站外,“法轮功”在美国纽约57街的总部,还在纽约和美东地区设置了面向全球的“法轮大法网”、“明慧网”、“正见网”、“正悟网”、“新生网”、“科学网”和“见证网”,在欧洲地区设置了“圆明网”等网站。其中“圆明网”设有中、英、法、德、俄等5种文字版,“法轮大法网”设有中、英、西班牙等3种文字版,其余的几个网都设有中、英两种文字版。这些网站大体上有一个分工,如其中的“法轮大法网”,是专门传播“多语种法轮大法资料”(12)的。李洪志的那部《转法轮》和他在海内外各地讲法的部分讲稿,就可以在这个网的相关栏目中找到。这个网还设有“大法书籍”、“音像资料”、“订购资料”、“邮购指南”、“特价提供”等栏目,为需要购买“法轮功”图书资料的人,提供特殊服务。“明慧网”是以传播“法轮功在中国及世界各地的讯息”(13)为主的,它设有“时事参考”、“实修见证”、“四海同心”、“法会掠影”、“大家谈”、“温故知新”、“热点专题”等栏目,偏于有关各地“法轮功”活动情况的动态报道。它还设有一个“大陆综合消息”专栏,专门报道他们自己收集的来自国内的有关“法轮功”的信息,转载海外中文媒体所刊登的有关“法轮功”的评论文章。这个网从2001年2月起,还增设了一个“明慧周末”专版,每周末编发一次,作为它的“副刊”,通过它所设置的“周末要闻”、“各界评论”、“心声交流”、“科学证见”、“历史故事”等栏目,配发一些新闻和可读性较强的文章,来吸引读者。“正见网”自称以“破除现代科学中的谬见,探索新世纪人类科学的正确方向”(14)为目的,“新生网”自称以“提供一个场所让邪恶曝光”(15)为目的,都有各自的宣传重点。上述这些网站的内容,每天都有所更新,保留一些他们认为重要的文字,增加一些新的文字。各网站之间互相链接,有的还和境外的一些反华反共的新闻网站相链接,以服务于他们的共同政治目的。在“法轮功”主办的这些网站中,“明慧网”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它所刊载的一些信息和文章,经常被潜伏在国内的“法轮功”骨干分子下载,印成单页,在居民点中秘密投放。这个网还经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和国内的“法轮功”顽固分子保持联系,进行不可告人的秘密勾当。(16)
和上述网站相配合,“法轮功”在美国的总部还创办了一个“放光明电视制作中心”,一个“世界法轮大法电台之声”和一个“宇宙出版社”,通过制作电视片、广播新闻、出版书刊,为“法轮功”作宣传。其中的“放光明电视制作中心”,还设有专门的网站,可通过点击,调看这个制作中心所拍摄的《法轮功大法是正法》、《北京上访之一》、《北京上访之二》等7部影片和《法轮大法——人类返本归真之路》、《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纽约》、《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华盛顿》等多部电视纪录片。
“法轮功”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上述宣传活动,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它是在1999年7月“法轮功”在国内遭到查禁以后,加速度的发展起来的。这说明,“法轮功”是在遭到严重封堵,它的活动受到诸多限制之后,才看重互联网的特殊传播功能,利用它来为自己服务的。第二,它有雄厚的资金和相当数量的专业网络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经费上的和人力上的支持,在短时期内建立起如此众多的网站和与网络有关的宣传媒体,是绝对不可能的。第三,它得到了美国国会中的右翼势力和民间反华团体的纵容和支持。没有这种纵容和支持,它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就在美国境内全面开花,并得到了如此迅猛的发展。
李洪志是“法轮功”的这些网站和传播媒体的幕后总指挥。作为一个邪教,“法轮功”的组织历来十分严密。90年代中期,它的一切活动,都是通过设在北京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研究会下属的39个练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属的1900多个辅导站和28000多个练功点,如臂使指般的运作起来的。而研究会则处于李洪志的绝对控制之下。李洪志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曾经十分得意的描述过他和他所领导的这一组织体系之间的严密关系:“以前研究会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经过我的同意的。我就是在任何地方,他们作出什么决定,也是通过电话、传真和我取得联系之后,他们才作出的。”(17)这种指挥体系,即使在李洪志出国“弘法”期间,也从未中断。“法轮功”在国内被查禁后,李洪志开始关心境外“法轮功”网站的发展,并经常对所属各“网”的工作作出指示。在一些公开的演讲中,也经常提到他对“网”上的一些文字的看法。如对“明慧网”和“新生网”,他说:“我从明慧网上的文章,从新生网与其他媒体中大法弟子的文章看啊,你们有些文章写得都是杰作,有理有据,思想清晰,论理性强,真的起到了震邪的作用,而且水平很高”。(18)对“正见网”,他说:“我们正见网上表现的是未来人类的新观念,代表着新人类的未来思想与正见”。(19)这些话,当然有为徒子徒孙们鼓劲打气的作用,但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了他对“法轮功”主办的这些网络媒体的关注。
三
在为“法轮功”造声势、造舆论、作宣传和“弘扬”所谓的“法轮大法”,加强“法轮功”痴迷者之间的联系,协助“法轮功”总部和它的各级组织完成他们的行动计划,扩大他们的影响等方面,“法轮功”的这些网站,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吹捧李洪志,宣扬对“教主”的个人崇拜。
所有网站都把宣传李洪志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各网站的主页,都以中央部分的显著位置刊出李洪志的巨幅照片,并在照片下面注有“Master
Li Hongzhi(教主李洪志)”等字样,以突出他在“法轮功”内至高无上的地位。有的网站还设有“师父近照”之类的栏目,公布李洪志新近拍摄的在某处讲法或在某处打坐练功的照片,供他的善男信女们顶礼膜拜。李洪志也在网上公布的那些“经文”和讲话中,自称“师父”,一口一个“弟子们啊!”以彰显他的教主的地位。
对国外某些部门和个人对李洪志的吹捧,如美国某些州的州长和市长宣布某日为当地的“李洪志日”,美国国会授予李洪志人权奖以及国会的个别人提名李洪志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香港《亚洲周刊》评选李洪志为2001年亚洲50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中的首位等这一类事情,这些网都忙不迭地抢先公布,刻意渲染,以扩大其影响。
这些网站还通过它所公布的“法轮功”“经文”和李洪志的一些公开讲话,让他现身说法,自己为自己作鼓吹。为它们始料不及的是,这些自我鼓吹,往往带有不少纰漏和瑕疵。
例如,在谈到他和“法轮功”的关系的时候,它们曾经公布过李洪志的以下一些讲话:“法轮世界是我造就的。传大法只有我在传”。(20)“我能说清人类任何一件事情,我能讲清从古到今人类发展中的一切。”“我传的是宇宙法”。(21)“(由他来传“法轮功”)是历史的安排”,而且“是在这一期人类还没进入文明之前,就安排了”。(22)“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23)
在谈到他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时候,他们曾经公布过李洪志的以下一些讲话:“这宇宙中我的年龄最大,你们谁也没有我大”。(24)“我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都转生过。我多少世以前,可能当过你们的国家的皇上、国王、将军、出家人、文人、勇士”。(25)“我是(释迦牟尼之后)第一个真正把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26)
在谈到他有所谓“法身”的时候,他们公布过李洪志的以下一些讲话:“(在各派气功中)有法身的就我一个人”。(27)“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28)“有许多人看到观音菩萨,……其实都是我的法身显现”。(29)“(香港的天坛大佛)是我的法身帮助它开光的”。(30)
在谈到自然科学问题的时候,他们公布过李洪志的以下一些讲话:“(牛顿的)万有引力学说是完全错误的”,“万有引力是不存在的”(31)。“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漏洞百出的”,“那个进化论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全都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32)“是这一次人类最大的耻辱和丑闻”(33)。“人类社会的土,都是高层生命的粪便”。(34)“海市蜃楼”不是光线的折射,而是“另外空间的真实体现”。(35)“月亮就是史前人造的,它里边是空的”。(36)“那个时候的人认识到了黑夜给人类带来的麻烦,所以造个月亮上去,它可以给地球在夜间带来光明”。(37)他们还公布过李洪志以教主的口吻说过的这样一段话:“上一次在中国,……我说,把北京科技界的大学教授和搞科研的这些学员,还有一部分大法负责人召集起来,我在科学方面给他们仔细地讲一讲”。(38)当李洪志经常在所谓的“经文”中写错别字,遭到一些人议论的时候,他们还公布过李洪志以下的一些讲话,让他为自己辩护。说什么他之所以经常把“程度”写成“成度”,把“绝对”写成“决对”,把“表率”写成“表帅”,完全是为了“表达清楚大法”,“只要能讲清法理,我就打开人的文化,破开那些规范与束缚,……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他还倒打一耙的反问说:“宇宙的法怎么能被人类的文化所规范呢?”(39)
所有这些信口开河、不知天高地厚、忘乎所以的奇谈怪论,都充分的反映了这位只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教主的狂妄、浅薄和无知。这些话只能哄骗那些盲目的追随者,是经不起认真的推敲和检验的。
第二, 介绍“法轮功”的“经文”,宣扬所谓的“法轮大法”。
这些网站大都设有“经文”、“师父经文”、“师父新经文”、“重温经文”等栏目,全文公布“法轮功”的所谓经文。这些“经文”,有的是经李洪志删定出版的专门讲“法轮大法”的书,有的是经修改后公布的李洪志在各地讲法时的演讲稿。其中,属于第一个档次的,是《转法轮》、《转法轮法解》、《转法轮(二)》、《法轮大法义解》、《法轮大法精进要旨》等“法轮功”的“经典”。属于第二个档次的是以《法轮佛法》为总题的李洪志在国内的长春、北京、济南、广州等地和国外的纽约、华盛顿、洛杉矶、芝加哥、多伦多、悉尼、新加坡、日内瓦、新西兰、法兰克福等地讲法时的演讲稿。属于第三个档次的,是以《正念的作用》、《正法与修练》、《大法坚不可摧》、《佛性与魔性》、《什么是功能》等为题的李洪志新近在各种场合做的所谓“弘法”讲话。
在众多的“经文”中,最受推重的是李洪志的那部《转法轮》。这部所谓的“经文”共9讲60个小节,1995年在北京首发,到1997年已出有中、日、韩、英、法、俄、意等7种文字版。“法轮功”的这些网站,除公布它的全文,供点击者下载阅读外,还通过他们所刊布的其他文字,吹嘘它的经典性和权威性。李洪志自己也十分看重他的这部书,吹嘘这本书“每一个字都是我的法身的形象”,(40)要他的信徒们反复诵读,直到能够把它全部背下来。
通过刊布“经文”,这些网站向它的点击者全面的介绍“法轮功”的教旨和教义。夸大“法轮功”的法力(41),传播“法轮功”的歪理邪说(42),对它的受众进行蛊惑性的宣传,使“法轮功”的痴迷者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第三, 传播有关“法轮功”的各项信息,组织跨地区的聚众集会活动。
直属“法轮功”总部的几个主要网站和各地区的“法轮功”网站,都设有“紧急报道”、“紧急消息”、“各地最新消息”之类的栏目,集中报道有关境内外“法轮功”活动的各项消息,供“法轮功”成员之间互相了解和沟通。2000年7月以后,这些栏目着重报道的是国内各地的“法轮功”集会遭到驱散和成员遭到拘捕的消息,其中有不少道听途说,有的则完全出于编造。
此外,这些网站还被“法轮功”的领导机构用来进行大型集会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李洪志就曾经在这些网站上发布题为《致各地大法学会》的公开信,鼓动他的善男信女们在公共场所聚众练功,用所谓“和平方式”,“向中国政府申诉我们的真实情况”。(43)1999年春天发生在国内各地的几次大的“法轮功”痴迷者的集会活动,包括那一年4月在中南海门前举行的那次集体练功活动,就是“经由网际网路及口耳相传方式”(44)动员和集聚起来的。
“法轮功”遭到取缔以后,“法轮功”国内的各网站纷纷被“切断”(45),网上的组织和动员工作,改由国外的一些网站承担。1999年7月24日在华盛顿国会前草坪以静坐、练功等方式举行的“法轮功”痴迷者的集会活动,1999年7月28日在纽约联合国大厦前广场举行的集体练功活动,2001年6月5日在中国驻悉尼、东京、纽约、旧金山、洛杉矶、华盛顿、休士顿、多伦多、蒙大略、都柏林、香港等使领馆前同时举行的“抗议”活动,2001年6月23日在芝加哥举行的美国中西部地区“法轮功”痴迷者的集会游行活动,2001年7月19日在华盛顿举行的全美“法轮功”痴迷者徒步集会等之类的活动,都是通过网上的号召联络和动员,组织发动起来的。以2001年7月19日的这一次集会为例,“法轮功”总部先是在他所控制的各网站预发消息,公布集合的地点和时间,然后在各网站发出蛊惑性的口号,要求痴迷者们“十万火急,走到华盛顿去!”(46)为这次活动计划的完成,作了大量的宣传鼓动组织工作,起到了比其他传媒更为重要的作用。
2000年以来,“法轮功”总部为了对国内的“法轮功”痴迷者进行煽动,还费尽心机地炮制出了一套“定时播音装置”,进行蛊惑性宣传。一方面通过各种秘密渠道,把这一装置的零配件分发到国内各地的“法轮功”地下组织,一方面通过设在国外的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国内的“法轮功”痴迷者介绍和传授装配的方法,使这些装置能够很快地组装起来,使“法轮功”邪教的声音得以在一些公共场合重新响起来。前面提到过的“明慧网”,在这项活动中起了十分恶劣的作用。(47)
第四, 诋毁和攻击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正当行动。
“法轮功”在国内遭到查禁以后,境外的“法轮功”网立即联手以极其恶毒的语言,对党和政府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诋毁和攻击。它们诅咒中国政府是“最邪恶”的和“最恶毒”的政府,诅咒某些收容和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劳动教养所是“邪恶势力的黑窝”,同时还设立了“恶人名录”、“恶行曝光”、“恶人单位”、“恶人档案”等栏目,对参加查禁、收容、整治“法轮功”的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名道性的辱骂恫吓和人身攻击。仅“明慧网”一个网上所公布的所谓“恶人”就多达4281人,所谓的“恶人单位”就多达2419个。(48)
这些网站还通过它们所设置的“镇压报道”、“骇人手法”、“追思悼念”等栏目,以消息和文章等方式,公布大量的有关国内“法轮功”痴迷者遭到“抓捕”、“殴打”、“酷刑”、“折磨”、“洗脑”、“烧死”、“轮奸”等之类的莫须有的消息和所谓的“被害者”的照片。其中的消息完全出于捏造,使不少不明真相的人继续受到蒙蔽。(49)而那些见于照片的所谓的“被害者”,其实正是在“法轮功”的蛊惑下,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胡里胡涂的自己走向绝路的。
为了抗拒党和政府对“法轮功”活动的限制和取缔,这些网站还唆使个别的“法轮功”痴迷者在网上发表所谓《退党声明书》和《上党中央万言书》(50),为抗拒活动造势。李洪志自己也亲自出马,在网上发表讲话,对那些积极抵制取缔活动的“法轮功”痴迷者进行鼓励,说“大家都做得非常好,……不只是一般的好,非常好!无论是中国大陆的学员、中国大陆以外的学员,都做得非常好。”(51)并煽动这些痴迷者出来“护法”,“在圆满这条路上真正地走好你的每一步”。(52)
对那些经过帮教后转化过来的“法轮功”练习者,这些网站却是另一副嘴脸。它们咒骂那些不再受“法轮功”蛊惑的转化者是“人渣”,是“骗子”,宣称要从“法轮大法弟子”中“清除这些隐藏的毒瘤”。(53)李洪志自己也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在网上发表讲话,对那些“主动在转化书上签字或书面保证不练”的转化者,进行恶狠狠的指责。说:“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怎么能向邪恶保证什么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恶妥协。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并且威胁说:“后果是可怕的,千万年的等待,将毁于一旦”。(54)
以上这些情况表明,“法轮功”的这些网站,已经成为李洪志和“法轮功”的那些骨干们手中荧惑清听和肆其簧鼓的重要工具,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喉舌和讲坛。
在利用互联网这种传播媒体进行蛊惑性宣传这个问题上,党和政府同“法轮功”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最初的一段时期,由于对“法轮功”利用互联网的程度了解不够,估计不足,没有采取十分有针对性的措施,曾经一度出现过“法轮功”骨干们欢呼过的“互联网的方便之门完全为大法的修练者所敞开”的局面。1999年7月21日,公安部门颁布了限禁“法轮功”活动的通告,共6条,其中的第1、2、5、6条虽然和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不无关系,但并没有对“法轮功”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加以限制。其间,虽然也出现过境外的“法轮功”网站遭到袭击和破坏,包括被人用带病毒的电子邮件攻击和限制点击者进入的事件,但多数情况下只是个别“黑客”们的自发行动,还不完全是政府行为。
2000年9月以后,国务院、信息产业部、全国人大相继颁发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9.25)、《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管理规定》(2000.11.7)、《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等有关互联网的法令,使互联网的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别是第一个《办法》中提出的禁止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规定和最后一个《决定》中提出的,严禁“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第4条)的规定,更把限禁“法轮功”网站的活动,完全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这以后,有关部门开始用技术手段对“法轮功”的网站实行必要的监控和拦截,使“法轮功”利用互联网在国内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受到了一定的遏制。为了摆脱困境,以“明慧网”为首的“法轮功”各网站纷纷采取应变措施,力图寻找新的渠道,绕开封锁。“明慧网”还为此以编辑部的名义发表了一篇题为《打破封锁,进一步发挥各地大法网站作用》的文章,就如何“打破封锁”提出了6点建议。其中主要的有以下三点,即:一,建立以“明慧网”为中心的联网体制,“各地大法网站及时、大量转载‘明慧网’的文章”。二,“尽量和社会上的各种健康网站进行链接,以便更多的读者能从更多的渠道进入大法网站”。三,“建立安全可靠的电子信箱目录,用于定期向大陆学员和关心我们的群众寄送‘明慧网’等大法网站的文章”。(55)与此同时,有些“法轮功”网站还在技术上采取了加密措施,对上网访问者的情况实行保密,以避免暴露。这是“法轮功”网络系统对党和政府的限禁措施进行的第一次反扑。
2001年年初以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法轮功”网站的管制,增筑“防火墙”,同时还通过网络中心的代理服务器对上网的信息实行“缓存”,以强化对网上情况的监控。这些措施使“法轮功”的各网站在国内的活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明慧网”曾为此发出公告,惊呼:“这几天已经发展到全面封锁代理,而且国内几乎不能上这些敏感网站了。并且今天好像代理网站也不容易访问到了。看来,……是要彻底封闭了。”(56)为了摆脱这一困境,“法轮功”的各网站都气急败坏的组织技术力量,寻找解决的办法。不少网站一方面发出警示,告诫国内的“法轮功”痴迷者未经技术措施不要随便点击,以免遭到监测者的注意,一方面在网上刊出文章,指导那些准备上网的人如何有效的回避监控。后一类文章以“明慧网”为最多,仅2001年3月至8月的5个月内,就先后刊出了《使用□□□□上网,突破网络封锁,保护上网安全》(2001.3.27)、《关于安全上网的参考》(2001.4.11)、《安全使用电脑的几点意见》(2001.4.14)、《积极突破大陆最新网络封锁》(2001.4.17)、《使用□□□□的反封锁技术□□□□突破封锁》(2001.7.11)、《如何安全使用电子邮件》(2001.8.8)等文章,以求有所突破。这是“法轮功”网络系统对党和政府的限禁措施进行的又一次反扑。
道高魔重。经过近3年的反复较量,境外“法轮功”网站企图打进国内肆其簧鼓的计划,始终未能得逞。尽管仍有小部分资讯和宣传材料通过某种隐蔽的手段,渗透到国内,为个别“法轮功”痴迷者所掌握。但绝大部分的网上材料,均已被有效的拒于国门之外,使李洪志和“法轮功”骨干们苦心经营的网络系统,只能狼狈为奸于海外,难以在国内惑世诬民,兴风作浪。
尽管李洪志极力声辩“法轮功”只练功弘法,不谈政治,强调他们“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57),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彻头彻尾的政治。从“法轮功”各网站所发布的大量资讯和各类文字中,无处不可以看到它们强烈的政治倾向。我们和“法轮功”之间进行的斗争,是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互联网则是“法轮功”手中用以宣传诐词邪说、造谣惑众和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重要传播手段。
“法轮功”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充分的显示了这种现代化传媒所特有的开放性和交互性等特点。它完全不受时空和地域的限制,而且确实是一柄对传受双方都能造成影响的双刃剑。国家领导人对互联网工作提出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58)的16字方针,正是根据互联网的上述特点制定出来的。针对“法轮功”利用互联网所进行的一系列造谣中伤和宣传蛊惑活动,我们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厉打击和防范,使他们的险恶用心和鬼蜮技俩不能得逞,把它们的影响遏制到最低限度;一方面也要加强“网上形象塑造工程”的力度,建立“航空母舰型”的大型站点,以规模效应去拓展我们的信息辐射空间,化无序为有序,使大量正确可信的信息得以在网上有效运行,以正压邪,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进程中,占据主动地位。
注释
(1) 见2001年8月陈智敏、张翔麟主编:《邪教真相》,当代世界出版社,12、287页。
(2) 见1999年5月27日李洪志《在加拿大多伦多法会讲法》。
(3) 见1999年5月27日李洪志《在加拿大多伦多法会讲法》。
(4) 见1998年9月4日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5) 见1998年9月4日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6) 如2001年7月30日在芝加哥出版的中文《大纪元时报》和2001年7月20日在芝加哥出版的中文《美中新闻》,均刊有“法轮功”组织的专版。内容有新闻,有评论,也有图片。《大纪元时报》称这一类专版是“法轮功包版”,《美中新闻》则在这一类专版上注有“广告世界”等字样,说明它们是以付费的方式刊出的。
(7) 见1998年5月31日李洪志《在德国法兰克福欧洲法会上讲法》。李洪志在“弘法”时经常提到所谓的“外星人”。在上引的这一次讲话中,他还对所谓的“外星人”编造过这样的神话:“为什么会有外星人呢?有些外星人就是在那些个星球上产生的。还有些外星人他们为什么老到地球上来呢?是因为他们曾经是地球人。可不是今天的这个地球,是在地球这个位置上的以前的地球。这个地球已经换过多次了,可是又不能让他进入下一个地球的人类发展时期,就把他送到另一个星球上去了”。在李洪志的口中,所谓的“外星人”神通广大,大到甚至能够“做一个月亮放到天上去”。据说,现在我们常见的月亮,就是历史的外星人制造出来的。
(8) 见1998年9月4日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9) 见李洪志1992年6月2日所作《论语》一文,刊《法轮讲法精进要旨》一书。
(10) 见李洪志1999年2月22日《在美国西部(洛杉矶)法会上讲法》。
(11) 丹牛:《历史的手:电脑》,见2001年3月26日“正见网”。
(12) 见2001年8月8日《法轮大法在新加坡》网站为“法轮功”上述各“网”的特点所作的介绍。
(13) 见2001年8月8日《法轮大法在新加坡》网站为“法轮功”上述各“网”的特点所作的介绍。
(14) 见2001年8月8日《法轮大法在新加坡》网站为“法轮功”上述各“网”的特点所作的介绍。
(15) 见2001年8月8日《法轮大法在新加坡》网站为“法轮功”上述各“网”的特点所作的介绍。
(16) 如武汉市的“法轮功”顽固分子莫愁,就曾经多次收到“明慧网”发给他的策划“起诉”我政府公务员闹剧的加密电子邮件。见《人民日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合写的《“法轮功”策划“起诉”我政府公务员闹剧真相》一文,刊2001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
(17) 1995年1月5日李洪志《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上的演讲》。见1995年出版的《法轮大法义解》。
(18) 2001年7月21日李洪志《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19) 2001年7月21日李洪志《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20) 1999年2月22日李洪志《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21) 1998年9月4日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22) 1998年5月3日李洪志《在欧洲法会上讲法》。
(23) 李洪志《转法轮》第三讲第三节。
(24) 1999年3月28日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25) 1999年3月28日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26) 1995年12月《在大屿山讲法》,见《转法轮(二)》第一节。
(27) 1995年1月5日李洪志《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的演讲》。
(28) 见李洪志《转法轮》第四讲第五节。
(29) 1995年1月5日李洪志《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的演讲》。
(30) 见1998年7月26日李洪志《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31) 2001年5月19日李洪志《在加拿大法轮大法修练心得交流会上讲法》。
(32) 1997年3月22日李洪志《在纽约座谈会上讲法》。
(33) 1998年5月30日李洪志《在欧洲法会上讲话》。
(34) 1999年2月22日李洪志《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35) 1998年9月4日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36) 见李洪志《转法轮(二)》第一节《在大屿山讲法》。
(37) 1998年9月4日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38) 1999年2月21日李洪志《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39) 见2000年6月28日李洪志《随意所用》。这位读书不多的“教主”在讲法的时候,还喜欢掉书袋。不幸的是经常露出欠亨的马脚。如“朝闻道,夕死可矣!”这句话,原是孔子说的,见于《论语》《里仁篇》,意思是“早上听懂了圣人的道理,就是晚上死了也心甘情愿了。”李洪志却把这句话改为“朝闻道,夕可死”,说这是“中国的一句话”,并解释说:“当然倒不是说:我早上听到法了,晚上我就死了。不是这个意思。是说呢,我早上听了道了,听了法了,晚上死了我都真的不害怕。为什么呢?因为人死的时候最怕的就是下地狱。大家想一想,你的脑子里装了法,那个地狱敢接你吗?它敢收大法吗?不敢!”见1998年5月31日李洪志《在欧洲法会上讲法》。
(40) 见李洪志《轮法轮》第9讲第4节。
(41) 如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所说的:“我们还有一种功能,过去叫做慑魂大法,那种功能更厉害,能把人整个元神揪出来,那个人立即就不会动了”。见该书第7讲第4节。为了炫耀他的法力,李洪志还向他的信徒们讲过这么一件事:“过去明朝有个修道的人,修道时就有蛇附体,后来这个修道的人没修成死了,这个蛇占有了修道人的身体,就练出人形来了。那人的师爷就是那条蛇修成的人形,因为他本性不改,又化成一条蛇和我捣乱。我一看也太不像话了,我就把他抓在手里,用了非常强大的一种功,叫做化功,把它下半身化掉了,他成水了,上半身跑回去了。”见《转法轮》第5讲第1节。可谓诐词邪说,荒诞绝伦。
(42) 生了病不许看病,就是“法轮功”歪理邪说中的一种。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一书中就曾经明确的〖BF〗说过:“法轮大法弟子都不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因为我们往正路上带你,……一直在给你净化身体,直到被高能量物质完全转化。”见该书第2讲第5节。李洪志后来抵赖说,他从来没有叫人生了病不吃药。但上述的这段话,白纸黑字,事实俱在,是赖不掉的。
(43) 见2000年7月20日《法轮大法网》。
(44) 见1999年7月29日纽约《世界日报》所刊“中央社7月24日华府电”。
(45) 据纽约《世界日报》报道:“这几天大陆网际网络通过光纤上网传出的线路已被切断。”见1999年7月25日该报第二版。
(46) 见2001年7月6日至18日的《法轮大法网》、《法轮大法在芝加哥网》等“法轮功”网站及2001年7月9日在芝加哥出版的《大纪元时报》。
(47) 见新华社记者王雷鸣、邬焕庆所写的通讯《穷途末路的哀鸣》,刊2001年11月1日《人民日报》。
(48) 见2001年8月9日“明慧网”“法网恢恢”栏。这个网每天都在相关栏目公布所谓“恶人”和“恶人单位”的名单,每一个所谓的“恶人”都有编号、姓名、省份、地区、单位、上榜日期等数据。同时还附有检索,输入关键词就可查到。
(49) 一些受“法轮功”网站蒙蔽的“法轮功”痴迷者,直到被送进“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以后,才知道那些报道的虚妄。见《人民日报》记者赖仁琼所写的通讯《苦心研妙术竭虑救沉沦——北京海淀区帮教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纪实》,刊2001年10月26日该报。这篇通讯中提到了一位名叫朱凤和的“法轮功”痴迷者,她自称曾经接受过“明慧网”宣传的影响,并说:“在这里我没有看到‘明慧网’上所说的用刑、灌迷魂汤等情景”。
(50) 见1999年7月28日“法轮大法在北美”网站。
(51) 见2001年7月28日“明慧网”。
(52) 见2001年7月30日“法轮大法在芝加哥”网站。
(53) 见2001年7月30日“法轮大法在芝加哥”网站。
(54) 见2001年7月27日“明慧网”。
(55) 见2001年7月15日“明慧网”。
(56) 见2001年4月17日“明慧网”。
(57) 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我的一点声明》,见“法轮大法在芝加哥”网“新经文”栏。
(58) 江泽民:《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的讲话》,刊2001年7月12日《人民日报》。
(来源:《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1期)
正清网 2003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