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7月"法轮功"邪教组织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之后,以李洪志为首的一批"法轮功"骨干分子逃亡海外,在国际反华势力的庇护支持下,策划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大肆造谣,企图通过这些卑劣的行径来欺骗世界舆论,掩盖"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本质。
不管"法轮功"是进行破坏活动,还是造谣污蔑极力狡辩,中心只有一个:"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国政府的"取缔"是对公民民主自由权利的侵害。
"法轮功"是不是邪教,当然不是"法轮功"自己说了算。"法轮功"的性质只能是由它自己的行为来决定。
"法轮功"盗用宗教术语,打着有病不用看病、练功能健身的幌子到处办学习班、卖材料赚钱,弄得多少人因此而耽误了治疗、命丧九泉,弄得多少人家破人亡。一些痴迷者更是在"业力"、"上层次"、"圆满"等歪理邪说的支配下干出了弑亲杀人的罪行。
"法轮功"坑蒙拐骗,大发不义之财,却把许多不明真相的善良百姓推上了不归路。一些新闻媒体和知名人士纷纷对此予以曝光和批评,却招致"法轮功"的非法围攻。李洪志企图用组织煽动"法轮功"分子向社会挑战,形成谁也惹不起"法轮功"局面,为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创造条件。
"法轮功"置人类共同的利益于不顾,疯狂攻击为人类生活提供服务的民用商业卫星,严重干扰正常的通信秩序,肆意践踏公认的行为准则,必然地招致了全世界正义人士的谴责。但"法轮功"竟然再次攻击通信卫星、破坏民用通信安全,完全是彻头彻尾的以人类公共利益为敌的恐怖主义行径。
纵观"法轮功"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在干着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勾当,不是邪教又是什么?如果非要改改"法轮功"的性质,那也只能是在邪教的前面加上一个恐怖主义的定语。
正清网 200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