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3日晚发生的辽宁朝阳"法轮功"痴迷者董立杀妻害女惨剧再次表明,"法轮功"邪教所标榜的所谓"真、善、忍"是彻头彻尾的骗人的幌子,它对生命的虐杀,对家庭的危害,对社会的犯罪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血淋淋的事实一再警示世人:邪教不
除,民无宁日;杀人害命,天理不容。
在李洪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时有痴迷者不仅脱离正常的生活,远离丰富多彩的社会,失去家庭、亲情、友情,而且竟然残害自己的亲人,可他们却以为自己正在"上层次"、"圆满"、走向"天国"。他们既是"法轮功"的受害者,又充当了李洪志害人的工具。"法轮功"邪教何其毒也!随着"法轮功"的邪恶本质不断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人们一次次认识到李洪志正是一桩桩惨案的罪魁祸首,"法轮功"邪教正是全社会的公敌。董立之所以干出杀妻害女这种伤天害理、禽兽不如的事,就是因为受了邪教"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受了歪理邪说的蛊惑。依法取缔"法轮功",千方百计唤醒被邪教控制的灵魂,挽救处于危险境地的"法轮功"练习者,完全是正义之举,人道之举。
"法轮功"邪教虽然已被取缔,如过街老鼠,惶惶不可终日,但是其头目李洪志祸国殃民的贼心不死,他还在境外疯狂活动,仍在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传播工具发布所谓"经文"、"指示",向国内的"法轮功"痴迷者鼓吹荒谬的邪说,实施精神控制,还在一次次遥控制造惨无人道的凶杀案。"法轮功"的罪恶目的,就是要危害社会,扰乱正常的秩序,就是要破坏我们的现代化建设,颠覆人民政权。面对邪教的侵袭,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人们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坚决与"法轮功"作斗争。只有彻底铲除这颗"毒瘤",才能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安宁。
《光明日报》 200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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