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我不是为真理献身,而是为歪理充当牺牲品




  上海市 李华芳,女,37岁,文化程度中专。上海市奉贤粮管所职工。

  本人自述及控诉:

  1、 追求"世外桃源",走进李洪志的怪圈。我是做保险的,当我为自己的利益做一些手脚时,我的良心开始不安,在善与恶之间,在现实与良心之间,我不知如何抉择,内心危机感越来越强,体质也越来越差,我不知人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觉得人生没有意义,活得很痛苦,一直在寻找解脱的办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1998年12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当你进入这个怪圈便会身不由己地带动自己和他人越转越迷糊。我压制自己所有人性上的欲望和渴求,成了不是尼姑的尼姑。李洪志说:"要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我认为常人是低能的,不屑与他们在一起,把自己封闭起来,最后几乎完全脱离了常人的思想、行为。在这种状态下,我的脑子里除了李洪志的话还是李洪志的话,没有任何常人的关于国家、法律、人民、政治的意识,失去了理智。在"功友"的煽动下,2000年7、8月
份,我抱着修炼快结束了,一定要赶上最后一趟车的思想,散发"法轮功"的非法传单,并相信我是在接受师傅的"考验",是在"过关",是在一步步走向"圆满"。

  2、 跳出怪圈,认识自我。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是我自己"求"来的,求"吃苦消业";求"提高层次";求"考验过关";求"走向圆满"……我不是为真理而献身,而是为歪理充当牺牲品,不是为科学去呼喊,而是当邪说的吹鼓手。通过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深刻认识,我发现了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就是为私为我,嘴上讲要做好人,实际上连普通人都没有做好,更谈不上做个好人了。我以前做的所谓的好人,不能被国家、社会和亲人接受,那不是真正的好人。以后,我重新回到社会时,我将学会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明镜网 200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