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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 祁德兰,女,57岁,文化程度初中,上海市第十棉纺厂退休工人。
本人自述及控诉:
当1998年4月《人民日报》发表对"法轮功"评论后,我爱人做我的工作,让我为了国家安定,为了自己的安全,不要再练"法轮功"了。但我想练功是为了锻炼身体,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来,直到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电视里天天播放"法轮功"危害性及破坏国家稳定报道后,我才从迷途中觉醒过来,重新回到正常人的生活。当我看了电视关于天安门广场"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后,感到非常的震惊和气愤,这是李洪志残害无辜生命的又一罪证。决不允许李洪志利用"真、善、忍",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的大好形
势。我要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积极参加有益的健身活动。
中国网 200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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