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处理邪教“法轮功”的基本政策及做法
26岁的李义翔现在清华大学电机系攻读博士学位。他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渐渐沉醉于一个特殊的、极为封闭的圈子里。
“法轮功”是近几年在中国一些地方发展的一个邪教组织,它的创始人李洪志原是中国东北城市长春市的一家粮油公司的保安。李洪志宣扬“末世论”,说“人类将要有劫难”,只有他创立的“法轮大法”才能拯救人类。他向“法轮功”练习者宣传练“法轮功”不能看病吃药,因为练“法轮功”就是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就把“业力”压回去了,只有过了这一关,才是超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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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上海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上海沪西汽车运输公司汽修工夏宁华认清了“法轮大法”的骗人本质,决心与“法轮功”组织彻底决裂,图为夏宁华主动和公司宣传员一道在报刊栏里张贴揭批“法轮功”的宣传材料。 |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各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说导致了14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或因贻误医疗时间病情恶化而死亡,或因练功走火入魔自残自杀身亡,还有更多的人致残、致伤和家庭破裂。
1999年7月,中国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并予以取缔。社会各界纷纷谴责邪教“法轮功”所造成的社会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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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师生举行座谈会,揭批“法轮功”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图为一年级学生李昌龙(左一)在座谈会上介绍自己从听信别人谎言修炼“法轮功”到自己主动退出该组织的经过。 |
对“法轮功”组织被取缔,李义翔一段时间以来曾一直感到难以接受,甚至为此公开声明退学,“幸亏我的系主任、老师和同学们,他们一直没有因为我的执迷不悟而远离和抛弃我。”李的许多老师和同学都将他们所了解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真实情况告诉李,热心帮助他。暑期,一位老师冒着酷暑专程从北京赶到一千多公里外的武汉李的家中与他促膝长谈。李的母亲与舅舅也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他。“在越来越多的不能不承认的事实面前,我也渐渐明白以往我沉迷于其中的‘法轮功’确实是一场骗局,它的传播者李洪志鼓吹的‘真善忍’,其实不过是一个幌子,在这个幌子下面,他实际是在为自己骗取钱财,并且严重地危害了社会。”
李义翔宣布自己不再修炼“法轮功”,并在报纸上发表了长篇文章,详细介绍自己被诱导上当受害的经历,感谢社会对他不厌其烦的热情帮助和关心。
为了使李义翔能脱离邪教“法轮功”,有关部门人士、学校方面曾对李反复劝导,苦口婆心,耐心等待李幡然悔悟,仁至义尽,水滴石穿。李是中国200万不明真相修炼“法轮功”的受骗者之一。他的觉醒的经历也是许多“法轮功”练习者的经历。
自从“法轮功”邪教的真面目被揭穿之后,绝大多数原先只是为了健身而并不了解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已幡然醒悟。
中国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时,对绝大多数一般练习者采取的是说服教育的政策,并一再强调:只要与邪教“法轮功”脱离关系,不受任何追究;即使还信“法轮功”,只要不参与邪教“法轮功”的非法活动,也不会予以追究。事实也确实如此,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因此未受到任何追究。
同时,中国在处理邪教“法轮功”中始终强调,要把正常的健身活动同打着这个旗号搞非法活动区别开来,对正常正当的健身活动不会反对和禁止,反对和禁止的是假借健身搞骗财害命等的非法活动;要把宗教信仰、合法的宗教活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区别开来,维护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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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秧歌是东北人喜欢的一种健身娱乐方式,可是,“法轮功”曾一度使沈阳一些老人抛弃大秧歌迷上“法轮功”。如今,练功者又重新回到了扭秧歌的队伍中,使活跃在沈阳各大公园及街道的秧歌队伍不断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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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济南槐荫区“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济南火车站退休职工田福泉认清了“法轮功”的本质后,在济南火车站老年中心现身说法,揭批“法轮功”。 |
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邪教“法轮功”骨干分子李昌等人的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他们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三百条有关“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规定,并致人死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依法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组织和触犯刑律的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是一个对人民、对社会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做、必须做的。
目前,绝大多数原“法轮功”修炼者在社会各界帮助下,已经脱离了这一邪教组织,回归社会,过上了正常生活。李义翔现正在完成他的博士论文,前不久他刚刚成婚,他的妻子是一位教师。李的朋友、同事、老师和帮助过他的其他人都为他的现在感到高兴。